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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、发展规划的编制,开展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古茶树调查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;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调查、恢复发展、救护繁育、疫源疫病监测,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,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;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,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、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、有害生物防治、检疫;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,编制森林采伐限额,监督管理森林、林地资源,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;负责国家级、省级公益林申报,实施市、县级公益林划定管理;负责监督草原禁牧、草畜平衡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、开发利用、修复保护工作。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;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。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、产业发展相关工作;开展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,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,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。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,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,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实施意见,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、巡护、火源管理、监测预报、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;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;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、教育、宣传工作,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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